【中國幕墻網01月04日消息 記者kiko】回首2008,縱觀整個鋁行業,商機與危機并存。在復雜嚴峻的世界經濟形勢下,2008年我們經歷了前所未有的困難與挑戰。相信,再大的外部危機都是暫時的,行業向前發展的趨勢不會逆流。遽變的一年已過去,燕子到來的日子已臨近,讓我們厚積而薄發,讓我們攜手共努力,揮別過去迎向鋁業春天!
值此歲末,我們中國鋁業網對08年相關鋁
行業政策進行盤點,以便企業更好地洞察市場變化,謀求2009年的輝煌發展!
中國12月起提高鋁板帶等商品出口退稅率
財政部公布了今年以來我國第三次提高出口退稅率所涉及3770項商品的具體范圍和稅率。其中包括稅則號為7606112000-7606920000的非合金鋁制矩形板、片及帶等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1%上調至13%。
國家物資儲備局計劃購買100萬噸鋁
中國國家物資儲備局已同意明年1月以每噸12,300元人民幣的價格收儲約30萬噸鋁,以扶持鋁冶煉企業.消息人士表示,其中近一半的收儲量,國儲局將從國有金屬企業中鋁總公司手中購買.其馀部分將從6-7家其他冶煉廠購得.數位消息人士表示官員仍在對進一步收儲事宜進行討論,最終收儲目標或達100萬噸鋁。
國家物資儲備局將收儲29萬噸電解鋁
2008年12月25日,中國國家物資儲備局決定收儲29萬噸電解鋁。其中,收儲中國鋁業公司15萬噸,收儲青銅峽鋁業集團有限公司、中電投霍林河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萬基鋁業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橋頭鋁電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神火(集團)有限公司、山西關鋁股份有限公司7家公司各2萬噸。收購價為12350元/噸。收儲電解鋁是國家解決當前
有色金屬行業所面臨困境得到落實的第一個措施,為解決目前鋁市場現貨過剩,減少市場壓力,穩定市場價格將起到一定作用。
原鋁及精煉鉛等出口關稅可能降低或取消
國政府可能將降低或取消原鋁和精煉鉛的出口關稅,并允許煉銅企業以零關稅進口部分精礦,以促進出口并改善企業經營狀況。有多位業內人士周四表示,北京政府正考慮取消對出口精煉鉛徵收的10%關稅,并將未鍛軋原鋁和
鋁合金的出口關稅由現行的15%降低至5%。
09年1月1日我國礦產品增值稅率恢復到17%
財政部發出通知,金屬礦采選產品、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增值稅稅率由13%恢復到17%。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金屬礦、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增值稅稅率的通知》[(94)財稅字第22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工業鹽和食用鹽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07]101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有色金屬焙燒礦增值稅適用稅率問題的通知》(國稅函[1994]621號)同時廢止。
我國10項強制性能耗標準將于6月實施
日前,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和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統一部署和要求,全國有色金屬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負責制定的10項能源消耗限額強制性國家標準,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其中包括GB21351-2008《鋁合金建筑型材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2項加工產品。這10項標準將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新的《鋁合金門窗》國家標準在南海修編通過
新的《鋁合金門窗》國家標準日前在大瀝經過與會專家們的論證正式通過,國家建設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次修編參考了國際上先進國家的相關標準,對促進鋁
型材企業產品的性能和質量,提升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有著積極的意義。
有色能源計量國家標準頒布實行
日前,由中鋁河南分公司牽頭制定的“GB/T20902-2007《有色金屬冶煉企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要求》經國家標準化委員會審定批準,由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委聯合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有色金屬冶煉企業節能減排體系又添加了一個新的標準。
國家有色輕金屬標準審定會在南山集團召開
由全國有色金屬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主辦、山東南山集團公司協辦的有色輕金屬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審定會和討論會在南山國際會議中心成功舉行。來自全國34個單位的77名代表對《
鋁箔實驗方法》系列、《
氧化鋁》等22項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進行了審定、預審和討論。
化工產品包裝用鋁瓶國家標準起草完畢
由于缺乏國家統一標準,全國各地盛裝危險化學品參考標準各有差異,安全性能也各不相同。為規范和統一該類產品的
技術標準,穩定和提高該產品的質量水平和安全性能,維護包裝行業的整體形象,推動包裝行業的標準化體系建設,《鋁瓶》被列入國家標準制定項目計劃,并由山東省龍口市福利
鋁制品廠起草。
鄭研院負責起草的3項國標發布實施
近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2008第9號(總第122號)公告,批準鄭州研究院負責起草的3項國家標準,從2008年12月1日起開始實施。其中包括GB/T 20975.25-2008《鋁及鋁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第25部分:電感耦合等離子體原子發射光譜法》。
《鋁合金建筑型材粉末噴涂型材》新國標頒布
日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批準發布公告2008年第14號(總第127號)發布,其中包括了部分修訂后的鋁合金建筑型材新國標,它們分別是:《鋁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
基材》(GB 5237.1-2008)、《鋁合金建筑型材 第2部分:
陽極氧化型材》(GB 5237.2-2008)、《鋁合金建筑型材 第3部分:電泳涂漆型材》(GB 5237.3-2008)、《鋁合金建筑型材 第4部分:粉末噴涂型材》(GB 5237.4-2008)、《鋁合金建筑型材 第5部分:
氟碳漆噴涂型材》(GB 5237.5-2008),它們將分別替代舊的國標GB 5237.1-2004、GB 5237.2-2004、GB 5237.3-2004、GB 5237.4-2004和GB 5237.5-2004,新標準于2008年8月28日完成修訂,將自2009年9月1日起實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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